離婚
對於絕大部分人來說,離婚不會是一個愉快的經驗,但隨着社會的發展,離婚率的確是有越來越高的趨勢。與配偶離婚 ,不只是單純雙方脫離婚姻生活,而是牽涉一系列的離婚問題,包括子女撫養權、贍養費、住屋的安排和財產的分配等,其中專業的法律意見和服務對於處理有關的官司和保障當事人及子女的權益是重要的。溫楊侯律師事務所擅長處理離婚事務,我們的離婚律師精通香港辦理離婚的法律程序及每項步驟,就由律師樓減輕雙方因為離婚帶來的法律困擾。
溫楊侯律師行重視每一個離婚申請個案,我們深明面對婚姻破裂無法挽救的沉重心情,因此我們希望在這個困難時刻,為當事人適切地提供有質素的法律意見和服務,讓當事人儘快步出困境,重過正常生活。
申請離婚的條件
在香港,正式申請離婚前,離婚律師需要呈請人提供離婚的理由作進一步處理,法庭接受以下其中一項或多項理由:
- 配偶通姦,呈請人無法忍受與配偶一起共同生活
- 配偶行為令呈請人無法合理期望一起共同生活(例如肆賭、暴戾)
- 提供申請前,呈請人與配偶已分居最少一年,配偶亦同意離婚
- 提供申請前,呈請人與配偶已分居最少兩年,這種情況下,配偶毋須同意離婚
- 提供申請前,呈請人遭配偶遺棄最少一年
除了提供離婚原因,還需要準備相關資料,例如結婚証書、同住地址等等。有關更多離婚手續程序詳情,請聯絡溫楊侯律師事務所離婚專責律師,讓我們根據情況,建議最合適的選擇。